问:什么是股东会的临时会议?
答:公司股东会的会议方式,可以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。临时会议也称为特别会议,是指在定期会议以外,根据法定人员、机构的提议或者当公司特定事由发时,而召开的股东会会议。
问: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法定人员、机构的提议,应当召开临时会议?
答:有限责任公司有三方面的法定人员、机构提议,应当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:一是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;二是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;三是监事会。
问:股份有限公司,在哪些特定事由发生时,应召开临时会议?
答:股份有限公司,在年会之外,当以下六个方面的特定事由发生时,应当召开股东会的临时会议。一是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,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;二是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二时;三是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%以上股份的请求时;四是董事会认为必要时;五是监事会提议召开时;六是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值得注意,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人员、机构提议召开股东临时会议,还是股份有限公司,当特定事由发生时,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,都是应当召开,不是可以召开,这一点非常重要,这对于公司来说,是法定的义务,而不是法定的权利。